電子報第130期(100.06.23.)                                                                                                   92.09.18創刊       (有著作權  轉載必究)

一、「討論園地」

著作權的議題隨時都在身邊發生,翻翻報紙也是每天都有關於著作權的報導,偏偏十則報導有九則半是錯的,歡迎於「討論園地」隨時提問、參與討論或發表心得。

二、著作權時事分析

1.「全文翻譯」、「節譯」還是「漏譯」?

皇冠萬萬沒想到,金迷是認真的,「牠」的廣告既然號稱是「全新中譯完整版」,就該是「全文翻譯」,而非「節譯」,如果為了銷售考量而沒有「全文翻譯」,就不該說是「全新中譯完整版」,更別在事後推托是「漏譯」。

2.Google與大英圖書館的帝國聯姻之夢

善用科技擴大經營,是企業生存發展必經之路。現今網路搜尋引擎大帝Google與昔日大英帝國的大英圖書館聯姻合作,對雙方都有好處,但如何對普世大眾一視同仁地服務,甚至對數位落差較不利的族群給予必要的協助,別讓他們落後更多,絕不會是兩大帝國的關切點,但誰可以扮演這個重要角色呢?

3.電子書時代來臨,圖書館怎麼辦?

圖書館若僅是買到電子書的授權,授權契約到期後,無館藏可供典藏或出借,恐怕是圖書館最不願接受之選購模式。圖書館若要購買電子書之所有權,或是取得所謂的「永久授權」,其價格必然高於紙本數倍,蓋電子書不似紙本有折舊、毀損或遺失之問題,可以永久典藏與出借,更何況電子書易於檢索,又不占收藏空間,大幅減省圖書館經營成本。

三、著作權法制

1.美國錄音著作保護現況

在美國著作權法中,錄音著作之著作權較一般著作類別之著作權,受到更多限制,僅限於重製權、改作權、散布權(含出售、出租及出借),其保護期限,依第302條第(a)項規定,在1978年1月1日以後完成者,為著作人終身加七十年,在受雇完成著作之情形,依第302條第(c)項規定,為發行日起九十五年或創作日起一百二十年,以較短者為準。

2.集管團體使用報酬率之審議與實施

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集管團體所訂之使用報酬率,利用人有意見者,可以申請著作權專責機關審議,一旦著作權專責機關審議決定後,三年內不得再變更。實務上常見,著作權專責機關依利用人申請,審議集管團體所訂定使用報酬率程序中,集管團體又重新修正並公告費率內容時,則著作權專責機關對審議中之案件,究應如何處理,引發一些討論。

3.紐西蘭新修正著作權法遏止非法檔案分享侵權

紐西蘭在2011年4月通過「著作權法(檔案分享侵權)修正法案The Copyright (Infringing File Sharing) Amendment Act 2011」,修正該國著作權,以解決日益嚴重之非法檔案分享侵權問題,該項修正將自9月1日生效,並於施行二年後進一步檢討。

四、著作權漫談

1.對於電子書的釋疑

1.如果你的書房已經沒有竹簡,相信我,你的書房也將會沒有書。2.如果你聽的音樂是MP3,但給歌手簽名的CD仍然珍藏著未開封,相信我,你會閱讀很多電子書,偶爾買書,僅是為了給作者簽名或典藏,不是為了閱讀。3.沒有太多人要買整張CD,但大家都要聽MP3音樂,相信我,紙本的銷售量必然大幅下滑,電子書內容的單章(張)使用,將成為未來閱讀消費主流。

2.錄音或錄影,是創作還是重製?

現場演唱會中,主辦單位通常會禁止觀眾錄音或錄影,說是為了保護智慧財產權。觀眾買了票來欣賞演出,到底有沒有權利錄音或錄影?主辦單位依法有沒有權禁止觀眾錄音或錄影?觀眾如果錄音或錄影,對這些錄製成果,可否主張著作權?

3.到底影印多少不算少?

影印一本300頁的專業書籍中的32頁到底是不是合理使用,見仁見智。不過,大學是專業書籍的最大使用者,如果大學不買專業的書籍,這些書籍還要賣給誰?本案不是各別學生自己研究需要的影印,而是學校統一處理,而且是讓學生自己下載、列印,更可以確定的是,學生有了這些電子檔,絕對不會再去購買這本書,學校的作法已經造成市場替代,很難主張是合理使用。出版社更在意的是,喬治亞州立大學不是只利用這本書,他們在全校600個課程中,從大約6,700本專業書籍擷取部分內容,作成數位檔案,讓學生使用。

4.學位論文送存國家圖書館的著作權議題

如果你是一個研究所的學生,在作研究與撰寫論文時,可能會需要利用到他人的碩、博士論文,當然是越方便越好;一旦自己的碩、博士論文完成後,自己是否也願意與他人分享創作成果,還是有其他特殊考量,只要將其論文藏諸名山,而不想傳之久遠?

五、著作權大哉問

1.取得紙本發行權是否能發行電子書?

甲作者「專屬授權」乙出版公司出版A書,其授權內容包括「平面」、「數位」,授權範圍包括「重製」、「編輯」、「改作」、「發行」、「散布」、「公開傳輸」。此一契約範圍甚廣,舉凡紙本、數位光碟或網路點閱、下載之發行,均包括在內。.........

2.「獨家出版發行」是專屬授權嗎?

「獨家出版發行」之被授權人並未取得該項規定之效果,從文義上解釋,乃指著作財產權人僅授權此一家,不會再授權他人,惟著作財產權人自己可否再利用該著作,遇有侵害時被授權人可否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行使權利,並得以自己名義為訴訟上之行為,均值懷疑。更重要的是,「獨家出版發行」若非等於「專屬授權」,則被授權人欲再授權他人利用,即應.........

3.雜誌社可同意作者任意使用其論文嗎?

新聞紙、雜誌上之文章,在第一次刊出並付清稿費後,如無特別約定,「推定僅授與刊載或公開播送一次之權利」,作者對於其文章之著作財產權既仍不受影響,自得自行為任何利用,無須再取得報社、雜誌社之授權。相對地,報社、雜誌社既僅得刊載一次,沒有其他權利,也就不必擔心.........

4.將戶外塗鴨作品攝製成APP圖像行銷是否應取得授權?

將戶外塗鴉攝製成APP圖像,是重製或改作之行為,在適用第五十八條排除於合理使用之規定時,其爭執點在於該行為是否屬於第四款所稱之「專門以販賣美術著作重製物為目的所為之重製」而應另外取得授權。所謂「專門以販賣美術著作重製物為目的所為之重製」,應係指應係指將美術著作「原樣重製」後加以販售,而不包括其他「具創作性之重製」。以攝影方式拍攝戶外塗鴉,進一步做成APP圖像,縱有販售行為,應仍..........

5.消極不刪除著作內容是否為侵害重製權之行為?

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5款之重製,必須係積極行為,不包括消極的不予撤除,而且一旦完成重製行為,即已構成重製,事後對著作內容之銷毀或去除,僅是重製後之補救行為,非另一重製行為。不過,...........

六、著作權遠距教學網

著作權遠距教學網」已正式上線,內容包括主持人近期於各種場合所作之著作權相關講座影音檔案及教材,值得初學著作權者或進階程度或產業人士參考,未來將陸續增加檔案,歡迎各界免費瀏覽。

七、專書簡介

1.「著作權法的第一堂課」(ISBN986-121-162-4),已由五南文化事業集團書泉出版社於二○○四年八月上旬初版發行,二○○六年二月中旬再版,每冊售價280元。本書係以「著作權筆記」網站上的「著作權觀念漫談」專欄中,精選出五十則有關著作權基本觀念之短文,作分類編排,彙整而成,以近年所發生的著作權案例為主軸,兼具理論分析與實務運用,簡淺易懂,是認識著作權法的基本入門參考。

2.「著作權博識500問」(ISBN986-121-101-2),已由五南文化事業集團書泉出版社於二○○四年四月中旬再版發行,每冊售價320元。本書係將近年來,各界在「著作權筆記」網站上的「著作權大哉問」專欄所提出關於著作權的疑義,精選出五百題問答,作分類編排,彙整而成,值得作為近一步釐清日常所發生著作權爭議案件的進階參考書。

3.「著作權法逐條釋義」(ISBN978-957-11-6064-1)三版已由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於二○一○年九月上旬行,每冊售價360元。本書係依著作權法之條文順序,以淺顯易懂的文字進行解說,同時附有主管機關的重要解釋以及法院的重要判決,是大學教授著作權法課程的簡易教科書,也是初入門者對於各該條文規定原因與適用情形最方便的入門書。第三版主要配合二○一○年二月新修正著作權法及新制定公布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有關著作權議題之規定進行闡釋,值得參考。

4.「線上音樂與影片的著作權問題」(ISBN978-986-01-3141-3),已由國立台灣大學科際整合研究所於二○○八年三月中旬出版發行,每冊售價250元。本書係主持人參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6年度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於智慧財產培訓學院之「數位內容著作權種籽師資專班」講授網路上之音樂與影音之利用所牽涉著作權議題之教材。

5.「多媒體法與企業經營手冊-----創作人與發行人實務指南」(ISBN957-667-573-1),已由商業周刊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於二○○○年四月初版發行,每冊售價450元。本書係主持人與劉文彬先生合譯美國聖荷西州立大學的網路法律教授J. Dianne Brinson及加州專攻智慧財產權法的名律師Mark F. Radcliffe所著「LAW and BUSINESS HANDBOOK---- A Practical Guide for Developers and Publishers」,本書沒有不太多的理論,係提綱挈領地點出多媒體產業與使用者必須知道的基礎概念,其大多數的篇幅都是以非常淺顯的文句,詳列實例,介紹經營多媒體產業所須注意的相關法律議題,並一再澄清許多一般人所常有的誤解。

6.「著作權法逐條釋義日文版」(ISBN978-957-11-4679-9),已由日本財團法人經濟產業調查會於二○○八年九月上旬初版發行,每冊售價2,625日圓。本書係由主持人無償授權由日本智慧財產權學者萩原有里女士(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法博士)依「著作權法逐條釋義」翻譯完成,本次發行係台灣著作權法相關論著首次在日本以日文版發行,有助日本學界與實務界對台灣著作權法制之瞭解。

7.著作權一本就通集結作者自20059月應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之邀,在該會發行之「知新數位月刊」(後與OPEN ePaper合併)網路電子報開設「著作權知識部落」專欄,針對著作權議題,陸續發表之46篇短文,於 20091220 五南文化事業機構所屬書泉出版社以紙本發行(ISBN9789861215563)內容貼近各行業人員工作中所牽涉著作權議題,歡迎選購。

8.「圖書館著作權小百科」(ISBN:978-986-02-6652-8 ),已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二○一○年十二月下旬初版發行,歡迎向智慧局索取。本書係以圖書館經營所牽涉之著作權議題,先進行簡要論述,再依各界對於圖書館經營所經常產生之疑義,參考智慧局歷年來之法令解釋,整理成問題與解答,內容豐富、詳實,對於圖書館同仁長期以來面對諸多著作權法方面的問題相信已協助釐清疑義,能達到保障圖書館同仁權益,依法順利推動圖書館工作的目標。

9.演藝創作教戰手冊:管理、保護與創新經營」係章忠信參與中華智慧資產經營管理協會執行余紀忠文教基金會贊助之專案計畫成果。該計畫由智管會理事長盧文祥與作者擔任共同主持人,著作權新秀翁林瑋律師為其中30篇論著之執筆者,章忠信擔任審校。本書並收錄該計畫二場專家座談會紀錄及章忠信之專文,於 20114月由中華智慧資產經營管理協會發行(ISBN9789868715400)內容以演藝創作之管理、保護與創新經營為主軸,歡迎選購。

八、與「著作權筆記」主持人對話?

九、歷次已發行之電子報

十、取銷訂閱電子報

十一、與主持人在MSN相見  copyrightnote@hotmail.com